近日,一篇题为《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》的帖子又开始在一些微信公众号及网站APP上传播,称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,深圳公布预开征试点政策。文章列举了详细的开征细则(实为多年前的草案,2004年拟定,2010年修订),引起广泛传播和关注。经过多方求证,这是一场虚惊!然而
关于遗产税,也并不是第一次传出试点、开征的消息了。
其实,早在1940年,。新中国成立后,关于开征遗产税的设想更是从未中断过:
►1950年:《全国税政实施要则》将遗产税暂定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。
►1993年:。
►1994年:《工商税制改革的实施方案》将遗产税列为税制改革中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。
►1996年::“逐步开征遗产和赠与税”
►1998年:,但涉及问题比较复杂,现在就需要着手研究的法律、行政法规项目”
►1998年::“现阶段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条件已基本具备。,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已起草了遗产税条例,由于遗产税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法律的形式颁布,因而还需要经过一段立法审议的过程。”
►2000年: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》(中发[2000]16号):“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,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法,开征遗产税”
►2001年::“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,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和遗产税”
►2013年::“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”
►2014年:新一轮税改(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)重点锁定六大税种,包括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资源税、环境保护税、房地产税、个人所得税。不含遗产税。
从历史经验看,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,人均年收入超过3000美元,是开征遗产税的门槛。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, 2014年我国人均GDP约为7485美元,开征遗产税的日子应该说不远了。而从国家的部署看,实行储蓄实名制、通过物权法、进行报税征收、开征房产税、个税调整,一系列动作都在为遗产税的推出做准备。而开征遗产税对于国家有以下3点好处:
调整社会财富分配。
调节消费、投资与储蓄之间的平衡。
能够鼓励参与慈善事业。
中国大陆尽管还没有开征遗产税,但是既然逃不过,不如早准备。
新时代信托推出的私人
信托服务,可以规避财富的各种风险并实现财富传承。
信托财产由于名义上属于信托公司的财产,自然不能被征收遗产税,而委托人却可以指定信托财产的受益人,从而实现家族财富传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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